2024北京育儿假几天最新规定?北京育儿假是多少天?
北京延长产假什么时候实施?
2024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重点阐述了实施普遍两孩政策前,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生育限制措施,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加强独生子女家庭保障。
实施三胎生育政策
●一是要求本市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促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二,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
改善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调整本市生育相关假期。
●女方享受的延长产假由30天增加到60天;
●设立育婴假,明确孩子年满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婴假;
●明确产假和育儿假的调整分配制度。
二是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减轻生育和养育负担。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生育服务的便捷性、规范性和质量;
●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抚养补贴制度;
●未成年子女较多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可纳入优先分配范围,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建立普惠性护理服务体系,对提供普惠性护理服务的机构给予补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幼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幼服务。
三是保护妇女就业的合法权益。
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妇女公平就业,防止就业性别歧视,为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第四,工会应在落实相关待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明确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可以与用人单位就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假期等福利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协商。
2024年11月26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生育限制措施,明确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享受的延长产假由30天增加到60天。同时,在孩子满三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今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三个孩子的政策和配套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为落实国家生育新政策,细化上位法相关制度,本市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11月增加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修订后的条例重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减轻儿童抚养负担,提振生育水平,同时加强对普遍二孩政策实施前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保护。
在孩子三岁之前
夫妻双方都可以享受育儿假。
条例对本市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明确本市提倡适龄结婚生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删除了社会抚养费、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措施。
为了更好地保护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妇女享受的延长产假由30天调整为60天,男子享受的陪产假为15天。男女双方休假期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辞退、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不得降低其工资。
《条例》还为妇女生育扶助优惠政策提供了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规定经所在单位同意,妇女可以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以享受8个月左右的产假。
此外,在孩子满三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以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更人性化的做法是,夫妻双方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延长产假和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的产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的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有许多未成年子女的家庭
享受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为进一步减轻生育负担,条例明确完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生育服务的便捷性、规范性和质量。
同时,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抚养补贴制度。未成年子女较多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纳入优先分配范围,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带娃难”困扰着很多新手爸妈。针对此类问题,条例规定,本市将对提供普惠性护理服务的机构给予补贴。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幼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幼机构。鼓励和支持培养托育服务专业人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
只有孩子才能享受护理假。
独生子女家庭享受的保障也有所提高。条例规定,独生子女在本市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补助由不低于5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
此外,独生子女父母需要哺乳的,独生子女可以获得每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